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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排排而过,等到第二个岔路口时,两人就分别了。
江小松背着书包,默默地远送着伊依离去,只有到了这里她才会骑上车,而不是当摆设一样一直推着走。
远望着她,直到眼见得她在明灭忽暗的灯光下消失不见,他这才又动身。
肩膀上背着的书包不重,没有几本册子,他的作业基本上也在学校里解决的差不多了。
只不过他手上多了一本字帖,是伊依临走前塞给他的,不要都不行,说了是专门带给他的。
夜幕漆黑,好在凭借路灯落下的光,江小松还是能看到字帖的封皮,上书簪花小楷。
翻开几页,能看到上边练的满满的字,要不是笔墨的墨迹跟印刷的墨迹不一样,他还以为这些整整齐齐的字都是印刷出来的,而不是她一个个写出来的。
男人写簪花楷?他挠挠头把字帖收进书包,不晓得如果他练成了,阅卷老师看着他优美的卷面,会不会猜想他是哪個清秀的小姑娘,然后多给点同情分?
不过也轮不着江小松嫌弃这本字帖,他的字,说是楷书都能让楷书连夜改名,有的练就不错了。
每次作文就是,满分六十分的作文他每次只能拿五十五左右,写的再好也没法更多了,陈超说了,是因为书面不整齐,翻译一下就是字不美观,不练字太容易吃亏。
鲁兵和其他任何老师也有类似言论,说如果他的解答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个很小的纰漏,要是字好看的阅卷老师很可能就忽略了,写的潦草说不准整道题都给他打错。
江小松也不晓得他们是不是在吓唬自己,不过练字这件事确实一直迫在眉睫,只不过从小学就开始迫了,到了初中还在眼睫毛上,而到了高中也许刚到眉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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