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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林夕照例安步当车去上班,今天周四,她穿了上次设计得奖的套装,黑色的套裙,上衣和裤子是分开的,脚上穿了双中跟黑皮鞋。
来到办公室,吴晓已经来了,给她一个红包,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林夕,这字体似曾相识,是他写的吗?
吴晓已经在一边絮絮叨叨地开口:“昨晚真没劲,本来以为冷处长要亲自来敬我们酒的,红包也当面给的,喏,这字听说还是他要了我们名字写的呢!结果他接了个电话一会儿就走了,红包托杨总给我们,结果杨总就分给了几个经理,你这个,是钟经理让我给你的。”
林夕坐到座位上,自己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辞职。再说,如若他不认识你了,辞职又能改变什么?如若他根本无意,又何必辞职?
人,活着不能只为自己,还有那些深爱你的人!不能让爸妈担心自己还是长不大的孩子,他们终有一天会老去,自己要依靠自己。
莫叔叔那里虽然好,终究不是自己家。莫瑞还不知什么想法。终有一天,自己会离去,但会是光荣地离去,绝不是这样离去。
他既然已不在光明中学,人也见到了。这种事,如果他有情,会主动接近你,如果他无意,那就算了吧!自己也就死心了,听妈妈的,去相亲,去交友,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吧!
考编还是要考的,毕竟设计师创造性的,要为今后打算,还是去考公务员吧!适合女孩子,稳定!
办公室电话响了,钟经理一接,就笑眯眯地对林夕说:“杨总现在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林夕一惊,仔细想想,自己没做错什么吧?不管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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