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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珍妮和我分手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我这是要糊弄谁呢),她甩了我的时候,我们争夺的财产只有书籍。我和她一起住了八九年(连这一点也有不同的意见),你可以把我们公寓里的(很快就是她的公寓了)藏书看作地层,借此研究我和她的共同生活。头两个书架是两人单身时代的书库羞答答地合在一起,我的迪伦·托马斯贴着她的西尔维娅·普拉斯,我的巴尔泰斯亲吻她的威尔逊,我的博尔赫斯蹭着她的伊芙琳·沃,还有可爱的孪生拖油瓶:两本《弗兰妮与祖伊》,两本《微暗的火》,《问尘情缘》不知为何有三本。当然了,这些很容易分开,我们拆散它们,将我的那一份放进纸箱,气氛甚至称得上融洽。说起来,这些纸箱如今还在我母亲那幢楼的地下储藏室里。同样容易的还有堆在床头和书桌上的那些新书——她要评论的书,前途无限的年轻新作家的短篇集样书,压在亨利·詹姆斯上的《亚裔宝贝》第七期和《美臀精选》赠书。亨利·詹姆斯被读到一半,沮丧地躺在那里,像是无法面对我们的分手。最困难的是拆开我称之为“中生代”的共同藏书,那四年属于我们不朽的结合,我们不止一起买书,读的东西也一样,有时候——请原谅我——甚至在床上大声朗读。
“这是我买的?”
她拿着的是科塔萨尔的《跳房子》。
“对,”我说,“你是买给我的,忘了吗?”她皱起眉头,不敢确定。但我还记得。她买这本书是为了在去波科诺斯的大巴上读,我们那是要去她叔叔的分时度假公寓,当时她还觉得两个人默默无闻地过着穷日子就挺好。那本书牛得让我头晕目眩、天旋地转,晃得我睁不开眼——在上山的路上害得我晕车,整个周末在水床上晕船,我和她一起跳跃切换,一章又一章,跟随喝着马黛茶的五十年代浪子们穿梭于巴黎和布宜诺斯艾利斯之间。当时珍妮只想漂漂亮亮地为艺术死在我身旁,最好是死在标题离奇的章节里。我盯着镜面天花板中自己的面容,那张汗津津的苍白脸孔,汹汹而来的反胃即将吞没我,她递给我一杯嘶嘶冒气的胃药,请我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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